赴日旅游签证的发放对象是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的申请人。因此,除观光旅游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范围(除了部分签证)。
有关此类签证手续,需通过取得了日本国驻华使领馆(请确认各使领馆的管辖地区)送签资格的指定旅行社进行申请。故申请人无法直接去使领馆办理及领取此类签证。
该签证3年有效期间之内可以多次使用,停留期限为「30天」。并且从第二次以后赴日,除了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也可以使用。
发放对象是“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家属”。
日本三年多次往返个人签证
注意:所有复印件均需彩色打印,保证清晰度。
所需材料:
1) 赴日签证申请表(有模板)格式不可改,正反面一张A4;
*【拟入驻酒店和机票】请填写3个月内最近一次赴日意愿的大致行程;【在日担保人】和【在日邀请人】两栏无需填写。
2)旅游国申请信息表(有模板);
*【组团社】部分无需填写。
3) 有效护照原件(至少预留连续两页空白签证页,且有效期剩余6个月以上),
如有日本签证页且在有效期限内,需填写《注销有效签证的同意书》(有模板)。
4)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);
5) 近三个月的45mm*35mm白底照片2张(尤其注意,照片不能与护照照片相同,
背后写名字,不要贴在赴日申请上);
6) 户口本清晰彩色复印件:
*家庭户口本:首页(地段页)、户主个人详情页和申请人个人详情页;
*集体户口本:首页(地段页)和个人详情页。
7) 所在城市(广东广西海南)的居住证彩色复印件(只限户口不在上述城市的申请人需要);
(注)持有深圳居住证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深圳公安局开具的“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信息单 ”或“深圳公安 ”的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的“深圳居住有效期 ”截图彩色打印件。
8) 在职证明原件(有模板)(3个月内),内容必须包括:公司信息(地址,电话, 抬头)、入职时间、担任职务、年收入说明、开具在职证明的时间(必须在申请近两周内),并加盖公章;
9)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或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,并加盖公章;
10) 办理条件(四选一)
A、赴日经历申请:过去三年持个人旅游签访日 2 次以上(仅限于可通过签证 页和出入境章证明,不包括V44(特定大学生旅签);
B、年工资申请: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(个人所得税APP可下 载)显示一年【工薪所得】纳税总额在 3 万以上;或是银行流水【工资】一栏 年收入流水超过 20 w;
C、活期流水申请: 申请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银行流水账单(银行柜台开具盖红 章,需要有二维码可供验证),每笔交易后余额超过 20 万(现存的不可,理财、 股票不可);
D、定期存款申请:申请人名下 20 万以上定期存款证明(银行柜台开具盖红章), 至少已定期6个月(现存的不可,必须有【定期】字样,有存入时间、到期时间);
*条件 B\C\D 可带二等亲属一同办理。条件 A 只能办理本人签证。